杨佳杀人了,他应该得到法律的制裁,但是他应有的权利也应该给他。一审、二审好多地方有这么多的疑点,为什么不给大家一个交代?我现在很疑惑。一些人如果对社会产生了绝望,或者这个制度让他们有冤无处申,有苦无处诉的时候,这个社会是非常危险的。老百姓活得太难了,我们只能一个字‘忍’,苟延残喘地活着。杨佳就不想、也不肯苟延残喘地活着,总想讨说法。我不说杨佳是什么英雄,但是我总觉得,他是一个真正维护自己尊严的人。杨佳作为一个公民的个体,曾经试图用合法程序寻求自己的公道,但却受到重重阻碍和挫折,绝望之后,他以杀警形式激烈反抗,暴力维权。人们都希望能够做得非暴力维权,但是,非暴力维权只能在法制健全的制度下才可能得以实现。中国半人治、半法治的司法系统把公民捍卫权利的最后一个通道给堵死了。民众试图用理性维权的方式去解决问题,或者正是作为一个渠道发泄不满的时候,某些官员,或者法院,他们堵塞了这个渠道。当局应当通过杨佳袭警案,反省中国司法体系的独立性与公正性,才能切实保证社会的进步与安全。
杨佳语录“你不给我一个说法,我就给你一个说法。”